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跌,大家又重新拿出羽绒服,唐森发现唐廿予的动作,以为他有点冷,就把身上的围巾摘下来,给唐廿予戴上了。
  这围巾是唐娘娘挑的,纯白色,有点细绒的那种,过于娘了,可是,很暖和,唐森觉得,廿予哥戴上围巾的样子,像是个兔子。
  把脸藏进围巾的样子,更像了,耳朵都冻红了,也没和他说冷。
  “你等会儿先回去,外面挺冷的,我去趟常叔那里。”唐森看现在的时间不算太晚,正巧吃饭的餐厅对街就是常叔的店,他就去看看,也有一段时间没去了。
  常叔好像和唐森母亲家里沾点亲戚关系,一直对唐森挺好的,与家里断了联系之后,他倒是会定期去看看常叔,唐廿予是知道这件事情的,把脸又往围巾里藏了藏,点头表示知道了。
  他并不是冻红的耳朵,而是害羞,也就唐森会认为,人均消费过千的餐厅,提供的直梯会让客人冻红耳朵。
  无意间,给餐厅扣了一口锅的唐森,没有让唐廿予开车送他,陪他到车库取了车,就又返身去了一楼,步行去常叔那里。
  唐廿予记得没错,常叔是和唐森母亲家里有点血缘关系,但是,他已经离开家很久了,自己在这个城市的一角,开了家粥店,唐森以前也只是知道常叔的存在,和他关系好起来,还是和唐能吃有关系。
  对于暴食的唐能吃来说,唐森父母强硬冷硬,要求唐森自我控制,拒绝提供他食物的行为,会让他生不如死,唐能吃太饿了,饿到恨不得咬一口自己的手臂,去体验咀嚼的美好,所以,唐能吃逃跑了,闻着饭香,迫切的需要进食。
  没钱,是买不到饭的,唐能吃是跑到常叔那里,蹭了一顿又一顿,才算勉强吃饱的,可惜,他后来又被抓回去,差点被送去精神病院,决裂了关系逃跑,才遇到唐廿予。
  唐森一直都没有说过,自己跑了两次,第一次是因为被关起来,饿到受不了,第二次是被强行灌各种药剂,要被送去精神病院。
  这些事情,他不想拿出来说,快步的走向常叔的店,熟悉的粥香让他感觉到安全。
  常叔,患有一种少见的遗传病,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是不能生孩子的,所以,他也一直没有找对象,快五十岁的人了,还是自己过。
  再加上,常叔的抵抗力不太好,不能过于劳累,餐饮业这种很累的行当,本不适合常叔,可他有一手熬粥的本事,每天就只有五大桶粥,卖光算结束,洗碗收拾能让服务生来,他也挺喜欢的。
  已经过了晚饭的时候,店里也没有几个客人了,常叔的粥很好喝,到晚上基本上都买不到,可唐森进来的时候,除了粥香,还闻到了一股炒菜的味道。
  去墙边看挂在上面的菜单木牌子,果然,店里多加了炒菜。
  唐森直接去后厨,看常叔正在和一个中年女人说话,伸手扣了扣门板,挺轻的动静,却硬是让常叔和女人都扭头看过来,把两个人还吓了一跳。
  “十九来啦?”常叔看到唐森就高兴,他喜欢这个后辈,但现在让唐森这么看着,他这个长辈也有点心虚,正在洗案板的女人更是胆小,有点怕生的看了眼唐森,忙低头飞快的继续洗,恨不得把后厨擦了闪光亮才罢休。
  伸出手指,虚点了一下墙上的菜单木牌子,唐森不用开口,就用动作问了常叔,这是怎么回事。
  他身体不好,开粥店已经挺累的了,又加了炒菜,是觉得命活的久,还是钱挣得少。
  而且,两三个星期唐森就会过来给常叔搭把手,上次来,店里还没有这个变化,唐森眼睛微眯,把视线转到了后厨里,那个女人身上。
  常叔明明年长几十岁,但看着唐森的表情,也觉得虚,忙解释,往店里加炒菜的主意,是他自己想的,和小禾没关系。
  “小禾?”进门以来,唐森第一次说话,让常叔更虚了。
  等等,他虚什么啊!
  “不是,十九,总让客人喝粥我也挺过意不去的,小禾会炒菜,手艺可好了,要不你尝尝?”
  道理是这么讲的,可唐森天生就对软性子的人有压制力,常叔是,那个小禾也是,等唐森坐在店中央的板凳上,常叔把留给自己人吃的粥端上来,小禾也手脚利落的又炒了两道拿手菜,摆在唐森面前的桌子上。
  唐森坐着,常叔和小禾拘谨的站着,让唐森有一种,自己是旧社会的地主,要磋磨长工夫妻俩的既视感。
  叹口气。
  “常叔,你们坐。”
  得令之后,常叔拉着旁边的小禾,端庄乖巧的坐在了板凳上,像两个听老师发话的小学生,就差背着双手挺直腰了。
  “你们吃了吗?”开饭店的人,往往都吃的晚,常叔这里算是打烊早的了,可要清洗东西为明天备货,估计也没吃饭,听唐森这么问,意料之中的摇头。
  “那去拿碗筷过来吃。”唐森等两个人再回来,动筷子尝了口菜,“挺好吃的。”
  然后,常叔拉着小禾松口气,有种带媳妇见家长,婆婆终于点头的轻松感。
  唐森:“……”
  作者有话要说:
  唐森:一个两个,都没让人省心的


第七章
  初次接触,唐森就能从小禾身上看到很多东西,属于一个安静胆怯的中年女人,特有的顺服与忍耐。
  吃饭的时候,先照顾别人,明明是自己做的菜,却夹起来还不太好意思,看唐森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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