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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子不少,但在爷爷的呵护和撑腰下,没一人能够撼动秦冕的位置。
  他想要什么都能够拥有,得到的太多简单,便学不会珍惜。
  秦冕习惯性的用金钱来解决一切,总以为自己只要有钱,就什么都能够得到。
 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,不知社会有多复杂,更不明白感情是需要相互给予和慰藉的。
  而且,楚子阔的爱,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。
  只见过一面,就延续了六年,两千一百多个日日夜夜的深情。在时间的流逝里,不仅没有消弭,反而还发酵的越来越浓烈的爱意,经不住他无情的践踏。
  可秦冕这辈子活了三十年,都未尝过情爱的滋味,又怎会明白。
  他只知道自己的心脏像是空缺了一大块,怎样都填不满。
  那些莫名的,不理解的,从未体验过的,名为失落、难过、懊悔、孤独的情绪,在无形中侵占了他的脑海。
  但他还是不懂,浑浑噩噩地想用酒精麻痹自己。像是喝醉了,就会忘记有楚子阔这么个人存在过。
  秦冕又成为了“金爵”的常客,甚至比以前光临的还更加频繁。从天黑到天亮,再从白昼到黑夜,一瓶接一瓶的酒灌进肚子里,喝得烂醉如泥。
  与从前不同的是,秦冕消失了几个月再回来,身边已容不下其他人靠近了。
  连方凛偶尔出现,都不敢坐他身边的空位,只能坐对面。
  晚上六点,酒吧才刚刚开始营业,来的人暂时还不多。
  秦冕恹恹地窝在卡座里,宿醉的后遗症令他头疼欲裂,用手按了好几下太阳穴,都没有任何缓解。
  方凛端了杯温水放在他面前,又推过去几颗醒酒药,略忧心地劝道:“你少喝点儿,再喝我就该去医院重症监护室捞你了。”
  “不至于。”秦冕皱着眉头将醒酒药拨到垃圾桶里,顺手拿起杯子喝了两口水,感慨道:“想当初,你这儿的人不知被我喝趴了多少,数都数不过来,你秦爷我可是千杯不醉。”
  “可拉倒吧。”方凛直白地拆台,一点儿也不给他留面子,“想想这几天,你吐脏了我多少块地毯?”
  秦冕抿着唇不说话,登时觉得这朋友没得做了。
  “不是,秦爷,我的秦大少爷。你以前可是风流成性,每天睡人不重样的。”方凛慵懒地往后一靠,惬意地翘起二郎腿,半开玩笑道,“现在怎么回事,为了一个人就寻死觅活的?”
  “放你他妈的狗臭屁,你那只狗眼睛看见我寻死觅活了?”秦冕被踩中了痛处,反驳的话像鞭炮似的从口中爆出来,语气很冲,“我就是想喝酒,我天天泡在你这儿喝酒,是看得起你。”
  “得得得。”方凛懒得喝一个醉鬼争论,抬手下巴指了指旁边像色中饿狼一样挤成堆,不停朝这边抛媚眼的骚零们,调笑道:“那么多,你一个都挑不出来?”
  秦冕眼皮都没抬一下,懒洋洋地陷在皮质沙发里,心说那些人怎么可能比得上楚子阔。
  没人能比得过楚子阔。
  可那傻逼玩意儿竟然铁了心要和自己解除关系。
  狗东西!
  秦冕没说话,招来服务生要了瓶烈性威士忌。
  看样子,今天还是打算继续灌醉自己。
  方凛和秦冕认识五年,从没见过他这般失意的颓废样,心里有些好奇,那位让桀骜不驯的秦大少爷,甘心情愿金盆洗手的人物到底是谁。
  但好奇归好奇,方凛没准备问,也没想要私下打听。
  他和秦冕的关系,还没好到可以互相窥探隐私的地步。
  “你慢慢喝,我还有事先走了。”方凛见他握着威士忌的酒瓶咕咚咕咚往杯子里倒,也没阻拦,理了理自己的衣服,站起身来,打了声招呼往外走。
  “回去陪你的小男朋友?”秦冕都自顾不暇了,还有闲心调侃别人的事儿,痞里痞气的。
  方凛回头瞥了眼他颓废的模样,挑起眉梢应道:“早分了,现在是健身教练。”
  秦冕轻蔑地啧了一声,心情更糟糕了。
  像方凛这个王八犊子都有夜生活,羡慕且嫉妒。
  一瓶威士忌下肚,秦冕脑袋更疼了。他歪歪斜斜地站起身,将外套搭在肩膀上,打着酒膈往外走。
  中途有人上前来扶,被他无情地甩开,脾气臭得很:“滚开,别碰我。”
  如此,没人再敢动歪心思。
  秦冕趔趔趄趄地走出酒吧,夜晚的冷风迎面吹来,冻得他打了个寒颤,酒立马就醒了三分。
  酒吧里金属摇滚乐震天响,吵得耳朵疼,他呆不下去,但也不想回家。
  家里冷冷清清的,没人做宵夜,也没人给他煮醒酒汤,更没人帮他洗澡。
  秦冕一想起要一个人睡在黑漆漆的屋子里,就心烦。带着浑身酒气,东倒西歪,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。
  路上有好几个垃圾桶都不幸惨遭他的毒脚,倒是从垃圾桶后面蹿出来的乞丐收获颇丰。
  秦冕把所有的现金都倒进乞丐捧着的破碗里,用力抖了抖钱包,面无表情地说:“没了。”
  乞丐有点儿怵他,抱着装满钞票的破碗转身就跑,生怕这位大方的爷突然反悔。
  秦冕把钱包重新揣进兜里,缓缓蹲下·身,伸手扒拉了几把绿化带里的草叶子,自言自语道:“楚子阔那个傻逼,分手就分手,连个分手炮都不打,垃圾!”
  默默在身后跟了一路,楚子阔听见这话,紧绷了半宿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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