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有些快,林中的山风一吹,他便感觉到自己的脸也烫得极篇清凉的山风吹拂,若不是夜色黑暗,恐怕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的脸色有着不自然的潮红。
林中的气息清新独特,花草树木的清香和着泥土的湿腥味充斥着整个森林,但叶婧衣还是在这众多气味中闻到了独属于松香的味道,他寻着气味找去,果然找到了一稞燃松树,这类树的树枝中有很多松脂,在黑夜中可以当成火把使用,这里本就是一处人烟稀少又极其凶险的地方,有火把在身会安全很多。
随后叶婧衣取下了数根干枯的松树枝桠,又将自己的衣服撕成条状,在松树上切割出一条一条的伤口,随后松树开始流出点点松液,他将布条裹上松液,然后又将布条包裹在松树枝桠上,随后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火折子点燃,一根粗糙的火把便做好了。
两个人尽量寻着平坦的路走,走了半天却也没走出这片森林,随后两个人无意间发现了条小河,小河边上有一处茅草屋,茅草屋中空无人,里面的家具简单破旧,早已积满了布尘,看起来似乎是间根本没人住的地方。
叶婧衣简单的清扫了一翻,两个人便在茅草屋中枕着一堆乱草歇息了,起初是一左一右背对着对方挨得很远,但是清晨起来时,却发现两个人竟然挤在了一块,森林中的夜总是格外的寒冷,大概是因为寒冷的原因,所以两个人本能的挤在了一起,最先起来的叶婧衣动了动身体,随后坐了起来。
南宫若同样睁开了眼睛,也跟着坐了起来,但他的眉心却微微皱了起来,叫婧衣此时才看清,他的腹部又多出了不少血,血液有些暗陈,看样子是昨晚上两个人了找出路时伤口裂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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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叶婧衣走出了茅草屋,阳光正温和,透过星星点点的树叶投入到这片低洼的小河边上,林中的空气异常清新,让人不自觉的心旷神怡。
叶婧衣对南宫若说:“你的伤看样子裂开了,九曲山凶险,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找到出路的,如果继续赶路,恐怕有些不妥,这里似乎是个休养生息的好地方,不如就先在这里把伤好了再回去吧。”
南宫若点点头,说了句“好”。
见他没有反对,叶婧衣开始在附近找些吃的,野果野味河里的鱼虾无一不是大山的馈赠,他忙得不亦乐呼,而南宫若却只是静静的坐着疗伤,不时的观察着他在做什么。
他抓了两条鱼和一只野兔,在山上找了些野果,除了这些以外,有的如兰般清新他还采了些野花,都是些在慈云寺中所寻不到的花,素雅清丽,有的如栀子般香味浓艳,有的花形大朵如果实,有的绝红如血,他叫不上名字,却极其喜爱这些花儿所散发出的香味。
茅草屋原本就有些锅碗之类的东西,他洗净后便开始做饭,不会儿一只香喷喷的兔子和烤鱼便做好了。
随后他开始烧开水,将烧好的开水用来泡采来的花儿,红红黄黄的花儿泡入水中后,瞬间便有了多彩的颜色,似天边夕阳西下时晕染开来的彩霞,红黄相融,轻轻一摇水杯即可变成如胭脂般的红色,仿佛杯中之水便是一个玄妙无比的世界,比起那些他刚做好的食物,这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所泡的茶反倒更吸引他的兴趣。
在他孤独寂宽的慈云寺生活中,唯一能让他感觉岁月静好,流年无忧的便是自己亲手所泡的各色花茶,喝来醉人心肺。
南宫若也注意到了他所泡的花,于是拿起了一杯品尝了起来,入口幽香,仿佛口中含着百花般,清新幽香,茶水微涩,却又不似茗茶般的苦,而是苦涩中带着点果酸涩的口感。
两个人喝完,同时微微笑,叶婧衣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这茶可真好喝,.....取个什么名字好呢”
南宫若看着这杯中红红黄黄的花朵,艳丽得惊心动魄,于是说道:“古有红黄花制成胭脂,这杯中水倒像极了女子常用的胭脂,女为悦已者容,每一个用胭脂的女子皆是为情郎而精心妆点,最美不过为情所困的女子,不如就叫此情醉吧。”
叶婧衣微微侧目,一向寡言少语的南官若竟然还有如此心思细腻之处,但他却并不觉得此情醉这个名字好,这茶倒是像极了女子用的胭脂,于是他说道:“我到是觉得不如就叫胭脂泪更好,这茶有些酸涩,感情之事大多不尽如意,都是混杂着酸甜苦涩的经历,胭脂泪更合适。”
“叶姑娘似平对情感之事颇为丰富,不知能让叶姑娘倾心之人,是什么样的人呢”南宫若面无表情的问道,眼中却闪着点点莫明尖锐的星光。
叶婧衣沉默了,他敏锐的感觉到似乎不应该在这种话题上多费口舌,于是插开话题道:“吃饭吧,等会鱼冷了会很腥的。”
南宫若有些黯然的垂下了眼眸,吃着叶婧衣刚刚做好的食物,却有些心不在焉。
南宫若因为腹部受伤的原因,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茅草屋门前,反观叶婧衣,因为学医毒的原因,这大山中有着许许多多不曾寻到的草药,他四处采药乐此不疲,只在南宫若需要换药和吃饭时才能看得见他的影子。
南宫若未免有些无聊和不满,于是在中午吃完饭后,南宫若有些不满的道:“叶姑娘就不怕我这受伤之人被狼吃了去吗我可是病人,肚子上这伤
林中的气息清新独特,花草树木的清香和着泥土的湿腥味充斥着整个森林,但叶婧衣还是在这众多气味中闻到了独属于松香的味道,他寻着气味找去,果然找到了一稞燃松树,这类树的树枝中有很多松脂,在黑夜中可以当成火把使用,这里本就是一处人烟稀少又极其凶险的地方,有火把在身会安全很多。
随后叶婧衣取下了数根干枯的松树枝桠,又将自己的衣服撕成条状,在松树上切割出一条一条的伤口,随后松树开始流出点点松液,他将布条裹上松液,然后又将布条包裹在松树枝桠上,随后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火折子点燃,一根粗糙的火把便做好了。
两个人尽量寻着平坦的路走,走了半天却也没走出这片森林,随后两个人无意间发现了条小河,小河边上有一处茅草屋,茅草屋中空无人,里面的家具简单破旧,早已积满了布尘,看起来似乎是间根本没人住的地方。
叶婧衣简单的清扫了一翻,两个人便在茅草屋中枕着一堆乱草歇息了,起初是一左一右背对着对方挨得很远,但是清晨起来时,却发现两个人竟然挤在了一块,森林中的夜总是格外的寒冷,大概是因为寒冷的原因,所以两个人本能的挤在了一起,最先起来的叶婧衣动了动身体,随后坐了起来。
南宫若同样睁开了眼睛,也跟着坐了起来,但他的眉心却微微皱了起来,叫婧衣此时才看清,他的腹部又多出了不少血,血液有些暗陈,看样子是昨晚上两个人了找出路时伤口裂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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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婧衣对南宫若说:“你的伤看样子裂开了,九曲山凶险,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找到出路的,如果继续赶路,恐怕有些不妥,这里似乎是个休养生息的好地方,不如就先在这里把伤好了再回去吧。”
南宫若点点头,说了句“好”。
见他没有反对,叶婧衣开始在附近找些吃的,野果野味河里的鱼虾无一不是大山的馈赠,他忙得不亦乐呼,而南宫若却只是静静的坐着疗伤,不时的观察着他在做什么。
他抓了两条鱼和一只野兔,在山上找了些野果,除了这些以外,有的如兰般清新他还采了些野花,都是些在慈云寺中所寻不到的花,素雅清丽,有的如栀子般香味浓艳,有的花形大朵如果实,有的绝红如血,他叫不上名字,却极其喜爱这些花儿所散发出的香味。
茅草屋原本就有些锅碗之类的东西,他洗净后便开始做饭,不会儿一只香喷喷的兔子和烤鱼便做好了。
随后他开始烧开水,将烧好的开水用来泡采来的花儿,红红黄黄的花儿泡入水中后,瞬间便有了多彩的颜色,似天边夕阳西下时晕染开来的彩霞,红黄相融,轻轻一摇水杯即可变成如胭脂般的红色,仿佛杯中之水便是一个玄妙无比的世界,比起那些他刚做好的食物,这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所泡的茶反倒更吸引他的兴趣。
在他孤独寂宽的慈云寺生活中,唯一能让他感觉岁月静好,流年无忧的便是自己亲手所泡的各色花茶,喝来醉人心肺。
南宫若也注意到了他所泡的花,于是拿起了一杯品尝了起来,入口幽香,仿佛口中含着百花般,清新幽香,茶水微涩,却又不似茗茶般的苦,而是苦涩中带着点果酸涩的口感。
两个人喝完,同时微微笑,叶婧衣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这茶可真好喝,.....取个什么名字好呢”
南宫若看着这杯中红红黄黄的花朵,艳丽得惊心动魄,于是说道:“古有红黄花制成胭脂,这杯中水倒像极了女子常用的胭脂,女为悦已者容,每一个用胭脂的女子皆是为情郎而精心妆点,最美不过为情所困的女子,不如就叫此情醉吧。”
叶婧衣微微侧目,一向寡言少语的南官若竟然还有如此心思细腻之处,但他却并不觉得此情醉这个名字好,这茶倒是像极了女子用的胭脂,于是他说道:“我到是觉得不如就叫胭脂泪更好,这茶有些酸涩,感情之事大多不尽如意,都是混杂着酸甜苦涩的经历,胭脂泪更合适。”
“叶姑娘似平对情感之事颇为丰富,不知能让叶姑娘倾心之人,是什么样的人呢”南宫若面无表情的问道,眼中却闪着点点莫明尖锐的星光。
叶婧衣沉默了,他敏锐的感觉到似乎不应该在这种话题上多费口舌,于是插开话题道:“吃饭吧,等会鱼冷了会很腥的。”
南宫若有些黯然的垂下了眼眸,吃着叶婧衣刚刚做好的食物,却有些心不在焉。
南宫若因为腹部受伤的原因,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茅草屋门前,反观叶婧衣,因为学医毒的原因,这大山中有着许许多多不曾寻到的草药,他四处采药乐此不疲,只在南宫若需要换药和吃饭时才能看得见他的影子。
南宫若未免有些无聊和不满,于是在中午吃完饭后,南宫若有些不满的道:“叶姑娘就不怕我这受伤之人被狼吃了去吗我可是病人,肚子上这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