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亏小姐没凑热闹去竞选劳什子八娇,省得平白被人带累了。”
  这些话埋在心里已久,如今才敢说出来。在书墨看来,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,就是见识到的人心险恶太少,过于单纯了。
  穆彩衣擅于作戏,至家昌盛之时,她慇勤地没眼看,待老爷撒手人寰,这位穆小姐的心机如何也藏不住了。
  凛都八娇,都是世家名门千金凑在一处闹出来的玩笑,不知怎的传扬出去,风光一时。
  八人之中,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,竞选那日,本来大小姐也该到场。
  名门举办的女子宴会,大小姐身份放在那,宴会之上绝不会出现闲杂人等,真要去,老爷也不会拦着。
  约好的日子,小姐衣服都穿好了,就等着出门呢,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。
 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。
  小姐信了。
  第二日出门赴宴,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。
 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,听闻此事,小姐没气没恼,默默远了那人。
 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,一应责任推给下人。
  没过几天,至家出了事,日子过得风雨飘摇。小姐貌美,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,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,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。
 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,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。夫人下手没个轻重,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,醒来,小姐就变了。
  更温柔,更典雅,更沉得住气。而温柔之外,也有了棱角。
  再好不过。
 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,心里暗暗补上一句:不仅有了棱角,还更漂亮了!
  那漂亮,怎么形容呢?
 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。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,未免过于单薄了。
  小姐的美,在骨在皮,宜嗔宜喜,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,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,暖起来,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。
  就不知,这样的人媚起来,是何种风景……
  书墨摇摇头,懊悔地拍了拍脑门,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!真是大不敬!
  听到动静,至秀回眸浅笑:“你这是在做什么?”
  “没有没有,奴婢什么都没想!”
  “……”
  一晃的沉默,至秀音色愈清:“去喂猫吧,无事不要扰我。”
  她顾自迈进书房,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,书墨呆呆地杵在那,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。
 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,搓了搓掌心,拍了拍发红的脸,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。
 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,书墨脚步放缓,心想,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。
  怎么办?越了解越入迷,她太幸福了,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!
 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。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。白嫩的指搭在衣领,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,一阵失神。
  春承……
 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。
  像是宿命般,前世今生,一样的名字,相同的相貌,一眼就是一生。
  春承为她做旗袍,除了做朋友,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?
 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,她敢嫁进春家,敢同她拜堂成亲,是……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。
  新婚夜那日,春承躺在她身侧,她是紧张的,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,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,但到底怎么做,她是不知的。
 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,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,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。
 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,可并没有许诺,会给她应有的‘夫妻之情。’
 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?
  若要做朋友,为何要对她这么好?
  惹人苦恼,惹人愁烦。春承也是女子,难道不晓得,女子的心,轻易不能碰吗?
  还想听她喊‘兄长’、‘姐姐’,大小姐眼圈微红,暗道:你怎么不上天呢?讨厌鬼!
 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。
 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?
  况且在意她的,还是她最感激、最欣赏、最艳羡,最崇拜的人。
 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,笑了。
  笑得很好看。
 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。
 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,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,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。
  情情爱爱,讲究的是水到渠成,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,若只想和她做朋友,她自会成全她。
 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。会一直陪在她身边。
  勉强收拾好心绪,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,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,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,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,至秀慢慢红了脸。
  身子酥酥麻麻的,心潮翻涌。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。
  春承……到底是几个意思呀!
  旗袍制作精良,款式秀雅,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……
  至秀心乱如麻,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。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,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。
 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,春承却做出来了。
  这意味着什么?
  至秀咬唇,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,暗骂了一句‘登徒子。’
  那些朦胧的悸动,如流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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