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口声声问她:“你愿意吗?”
而今再问,至秀笑得天真烂漫:“嗯,愿意。”
“真愿意?”
“这还能有假?”
故人隔着时间、空间重逢,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。春承感慨道:“想不到,再来一次,你还要嫁给我。”
“你…你不愿意吗?”至秀怔怔地看她。
“我?”春承没忍住凑近她,手捏着至秀下颌,仔仔细细瞧着:“我当然愿意。我说过要护着你的。”
突然的肌肤之亲,惹得这位名门小姐很快红了脸:“春承,你和以前不一样了。”
“有吗?是变得好了,还是坏了?”
至秀掩唇笑了笑:“这样子的你,更像十三岁那年的你。”
“十三岁那年?”
“对,十三岁,你在云华山下救了我。”
看她一脸茫然,至秀下意识嗔恼:“你怎么还没想起来?你答应过我会努力想起来的!”
“这个……”春承撑着下巴看她:“秀秀,你这是在冲我撒娇吗?”
“才没有!你不要乱想。我只是……”至秀清声道:“我只是看到你,太开心了而已,并不想撒娇,也没有撒娇。”
“秀秀,为什么要一本正经的解释啊?”
“……”
“嗯?不理我?”春承坏笑着看她:“不理我,那我可就走了?”
“别走。”至秀拉着她的衣袖,似乎很怕人跑了,“我……我有事要问你。”
春承再次坐下:“何事?”
“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“我?一个月前睁开眼醒来,我就是春家少爷了。”
“一个月前?那就只比我提早半月。”至秀惊叹道:“那你融入的很好,比我厉害。”
“无妨。”春承摸了摸她的头:“有我帮你,你也能很快融入这异世。有你在,我也不算孤身一人了。”
“你这一世……”担心隔墙有耳,她凑过去小声问道:“还是女儿身吗?”
“你希望我是吗?”
“这、这哪是我怎么想的问题。你是的话,我自然开心,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女子,若你忽然成了男儿,我反而不习惯。可你若不是男儿,女扮男装,肯定很辛苦吧?”
这种被人心疼的感觉一下子击中了春承的心,她笑容柔软,收敛了那些刻意装出来的吊儿郎当,认真道:“秀秀,我是女子,我还是我,并没有很辛苦。”
“你还是你?”不知怎的,听到这句话的至秀觉得万分感动。
但她知道,重活一世,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。
比如,健康。
她眨了眨眼,眼角的湿润很快消去:“春承,把手给我。这一次,我一定能救你。”
第10章 【1 0】
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,但遇见,就是遇见了。
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,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,使我抬头,得见明净晴空。
在我的预想里,纵使要见她,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、露水初凝的清晨,可当她出现了,我心底感叹:那是最好的时候。
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,脸色苍白,指尖颤抖,长刀递出的一瞬,满堂人影,无人比她更强!
我知道我是雀跃的、狂喜的、甚至落魄的。
可在她面前,颜面不再重要。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。
我想和她重新开始。
这,又算不算再续前缘?
书房的门紧紧掩着,深夜,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。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,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。
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,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,她眉眼弯弯,顷刻笑意再次敛去。
春承的身子太差了。好在,还有她。
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,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。
笔是春承送的,作为见面礼,也因着这根钢笔,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。
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,她明白春承的好心。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。
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,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。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,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,她顾自笑了笑,就这样,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,成了她的未婚妻。
缘分真得很奇妙。
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,气味很快散出去。
清晨,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,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。订婚宴办得很热闹,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,来捧场的人很多。
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,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,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。礼多人不怪,再者,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,没有像样的致歉,这事说不过去。
至家落魄了,可春家如日中天。如今两家结为姻亲,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,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,两家俨然成了一家,惹不得。
忙忙碌碌,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,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,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。
凛都多草木,推开窗子,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。
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。
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,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。天降鸿福,至
而今再问,至秀笑得天真烂漫:“嗯,愿意。”
“真愿意?”
“这还能有假?”
故人隔着时间、空间重逢,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。春承感慨道:“想不到,再来一次,你还要嫁给我。”
“你…你不愿意吗?”至秀怔怔地看她。
“我?”春承没忍住凑近她,手捏着至秀下颌,仔仔细细瞧着:“我当然愿意。我说过要护着你的。”
突然的肌肤之亲,惹得这位名门小姐很快红了脸:“春承,你和以前不一样了。”
“有吗?是变得好了,还是坏了?”
至秀掩唇笑了笑:“这样子的你,更像十三岁那年的你。”
“十三岁那年?”
“对,十三岁,你在云华山下救了我。”
看她一脸茫然,至秀下意识嗔恼:“你怎么还没想起来?你答应过我会努力想起来的!”
“这个……”春承撑着下巴看她:“秀秀,你这是在冲我撒娇吗?”
“才没有!你不要乱想。我只是……”至秀清声道:“我只是看到你,太开心了而已,并不想撒娇,也没有撒娇。”
“秀秀,为什么要一本正经的解释啊?”
“……”
“嗯?不理我?”春承坏笑着看她:“不理我,那我可就走了?”
“别走。”至秀拉着她的衣袖,似乎很怕人跑了,“我……我有事要问你。”
春承再次坐下:“何事?”
“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“我?一个月前睁开眼醒来,我就是春家少爷了。”
“一个月前?那就只比我提早半月。”至秀惊叹道:“那你融入的很好,比我厉害。”
“无妨。”春承摸了摸她的头:“有我帮你,你也能很快融入这异世。有你在,我也不算孤身一人了。”
“你这一世……”担心隔墙有耳,她凑过去小声问道:“还是女儿身吗?”
“你希望我是吗?”
“这、这哪是我怎么想的问题。你是的话,我自然开心,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女子,若你忽然成了男儿,我反而不习惯。可你若不是男儿,女扮男装,肯定很辛苦吧?”
这种被人心疼的感觉一下子击中了春承的心,她笑容柔软,收敛了那些刻意装出来的吊儿郎当,认真道:“秀秀,我是女子,我还是我,并没有很辛苦。”
“你还是你?”不知怎的,听到这句话的至秀觉得万分感动。
但她知道,重活一世,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。
比如,健康。
她眨了眨眼,眼角的湿润很快消去:“春承,把手给我。这一次,我一定能救你。”
第10章 【1 0】
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,但遇见,就是遇见了。
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,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,使我抬头,得见明净晴空。
在我的预想里,纵使要见她,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、露水初凝的清晨,可当她出现了,我心底感叹:那是最好的时候。
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,脸色苍白,指尖颤抖,长刀递出的一瞬,满堂人影,无人比她更强!
我知道我是雀跃的、狂喜的、甚至落魄的。
可在她面前,颜面不再重要。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。
我想和她重新开始。
这,又算不算再续前缘?
书房的门紧紧掩着,深夜,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。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,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。
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,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,她眉眼弯弯,顷刻笑意再次敛去。
春承的身子太差了。好在,还有她。
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,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。
笔是春承送的,作为见面礼,也因着这根钢笔,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。
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,她明白春承的好心。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。
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,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。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,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,她顾自笑了笑,就这样,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,成了她的未婚妻。
缘分真得很奇妙。
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,气味很快散出去。
清晨,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,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。订婚宴办得很热闹,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,来捧场的人很多。
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,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,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。礼多人不怪,再者,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,没有像样的致歉,这事说不过去。
至家落魄了,可春家如日中天。如今两家结为姻亲,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,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,两家俨然成了一家,惹不得。
忙忙碌碌,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,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,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。
凛都多草木,推开窗子,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。
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。
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,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。天降鸿福,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