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摸了摸阮眠的后脑勺。
  等阮眠靠着他的肩把一瓶甜牛奶都喝下去,他才扔掉盒子,转身蹲下,把阮眠背到自己的背上,语气难得有些幼稚的说:“卢宝贝现在就带兔兔吃胡萝卜去!”
  阮眠愣了一下,在卢炀的背上挣扎着想要下去,有些焦急的道:“卢宝贝,不用了,我可以自己走,我现在很沉的。”
  他现在长大了,比小时候沉很多,卢炀每天训练已经那么辛苦,他不想让卢炀背他,那会累到卢炀。
  “别动,我背得动。”卢炀语气闲散的把他在背上颠了几下,看起来轻松自如,根本没费多少力气。
  小兔子还是轻飘飘的,背在身上像没有重量一样,卢炀觉得以后还是要看着小兔子多吃饭才行。
  路过的几名医生和护士忍不住看了过来,他们跟阮眠是一个科室的,都认识阮眠,看到他突然被背了起来,不由有些惊讶,好奇跟他动作这么亲密的人是谁,暗暗打量着卢炀。
  阮眠注意到他们的目光,连忙把脸埋在卢炀的背上,怕引起更多人的注意,他只好老老实实的不再挣扎。
  卢炀虽然很想炫耀,但是他知道小兔子脸皮儿薄,再被大家看下去,一定会脸红的,所以他连忙加快脚步,往前走了几步,远离那些医生和护士的视线。
  阮眠把自己藏在卢炀的背上,双手抱着他的脖颈,卢炀的背部比以前结实了很多,阮眠的脸颊贴在上面暖融融的,很有安全感,好像卢炀这样背着他,他就什么也不用担心,什么也不用怕。
  阮眠闻着卢炀身上的气息,不由自主的笑了笑,卢爷爷和宁宓香总说他太惯卢炀了,其实他心里清楚,明明是卢炀更惯他。
  小时候,他身为小兔子体质本来就弱,父母过世的时候,他又大病了一场,搬到阮东林家里住之后,吴永娟就连每天一杯的牛奶都不肯给他喝,所以他小时候身体非常弱。
  每次放学的时候,他背着书包走一段路之后,就经常累得走不动了,需要停下来休息,卢炀那个时候虽然也是Omega,体力却比他好像很多,因为是小狼,所以每天活力十足、上蹿下跳的。
  他坐在路边歇息的时候,卢炀就蹲在他身边看着他,那个时候卢炀总是担心小兔子这么弱,他一个不留神,就会被其他人拐走,所以总要在旁边陪着阮眠。
  其实卢炀那个时候也是小屁孩儿一个,如果坏人来了,根本就保护不了阮眠。
  后来,卢炀长大了一点,就开始背着他回家,还会每天带一袋牛奶和两块糖给他。
  所以阮眠常常觉得,他就是卢炀养大的。
  他记得有一次雨下得很大,阮家自从他上小学之后,无论雨天雪天,根本没有人来接他放学。
  他撑着伞站在学校的屋檐下,雨点噼里啪啦的打在雨伞上,冷风呼呼的吹在他小小的身体上。
  他冻得瑟瑟发抖,差点拿不住雨伞,是卢炀跑过来挡住了他面前的风,背着他,一步步把他带到了校园门口,那天卢家派车来接卢炀,卢炀把他背到车上,送他回家。
  阮眠清晰的记得,风雨交加中,卢炀每一步都走得很稳,尽力用自己瘦小的身体提他挡风遮雨,就像现在一样。
  阮眠常常会想,如果他的人生里没有遇到卢炀,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。
  Omega相比起普通人,不但可以生育,一般还都长得较为漂亮,聪慧纤细,稀有又珍贵,但是Omega拥有这些优势的同时,他们也拥有着天生的劣势,那就是他们从生下来就注定柔弱娇贵,需要被保护着长大。
  所以帝国对Omega的保护法过于严格,这也成了阮眠难以摆脱阮家的原因。
  卢炀小时候虽然也是Omega,但是埋藏在他身体深处的Alpha基因,却一直存在,他拥有Omega的漂亮,也拥有Alpha的强大,他勇于守护自己在乎的一切。
  阮眠人生中最幸运的事,就是遇到了卢炀。
  阮眠回想着小时候的事,双手下意识地搂紧卢炀的脖颈,嗡声嗡气的说:“卢宝贝,我现在已经继承了我妈妈留给我的遗产,是个有钱人了。”
  我可以对你好了,可以给你买许多许多你喜欢的东西,以后我也会努力工作,尽力帮助你。
  “知道啦,阮少爷。”卢炀背着他进了电梯,一边按着楼层,一边问:“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嫁入豪门?”
  阮眠听到他的话,忍不住抿着小嘴角儿笑,故意道:“豪门规矩很多的。”
  “都有什么规矩?”
  阮眠眼睛转了转,掰着白嫩的手指数,“如果想要嫁进豪门,一定要注意安全,保持健康,要让我定期给他检查身体,如果长的漂亮一点那就更好了,最好可以跟我一起长大,如果是军人的也不错,军人最帅气了,我喜欢军人,还有,他最好可以每天都给我买糖吃……当然,不买也可以。”
  卢炀静静听着这些为他量身定做的规矩,嘴角不受控制的上翘,说话语气比平时都要温柔,“兔兔,你是不是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?”
  “忘记什么了?”阮眠愣愣的眨了一下眼睛。
  他低头想了想,他有让卢炀注意安全,保重身体,还很私心的偷偷要糖吃,应该没有忘记什么了。
  卢炀莞尔,“当然是要爱兔兔,才能成为兔兔的伴侣啊。”
  阮眠面颊一红,脸颊贴着卢炀热乎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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