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猝然栽倒。
“莫——苏,长青——”
“莫先生——”
面前是坚硬的茶几,一旦栽下几乎可以预见头破血流的惨状。
却见,电光火石的刹那,惊惧万状的菲尼斯不知怎地冲到莫清玄的面前,张开手臂像羽翼护住幼雏一样,莫清玄的脸重重砸到了他的怀里,竟仿佛泰山压顶一般,直接将菲尼斯砸得头蒙眼花,随即两人齐齐倒在地上,一个脸色麻木,懵懵懂懂不知道应该做何,另一个……一动不动,闭着眼睛气息平稳。
凌霄:“………………?????”
凌霄小心翼翼地靠近,登时目瞪口呆:“这是,睡着了?”
竟然呼呼大睡,已经睡死过去了。
菲尼斯仍呆愣愣的模样,护在怀里的是明月一样的那个人,是惧是怕,是惶惶恐恐不安。放在心里很多年,也遇到过很多不一样的奇奇怪怪的人,有一心想杀死他的兄长,不曾见过面的家人,那个性情古怪总喜欢招惹他的人说:你和我是同一类人,一个人行走在暗无天日的深渊里,见到一束光,就迫不及待地想抓住。孰知,抓住了光,当一切暴露在阳光下,才发现自己的面孔,自己的心是奇丑无比的。
那个人还说:好不容易遇见同类,我喜欢你,以后你跟我在一起好不好?
一同坠落到深渊里,叫作“喜欢”么?
可是,凌霄说:你跟谁在一起觉得高兴,心里欢喜,想和那个人一直在一起的感觉,就是喜欢。爱,就是比喜欢更喜欢的喜欢。
他没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,不知道高兴是什么感觉,甚至于,也感觉不到愤怒、悲伤、快乐,如苏长青所愿,去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,看不同的风景,认识不同的人。
——世界是很大的,总有一天,你会找到想要守护的想要拥有的,不再独自一人,风尘仆仆但心有期待。
后来,不同的风景,他都见到了,也遇到很多的人,可于他而言,那些都是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的记不清楚的面孔,一个都记不住。
凌霄是他唯一的朋友。因为凌霄总能读懂他的心思,理解他的意思,所以他喜欢跟凌霄在一起。
直到遇到了莫清玄——那个他从没想到会再次看到,近在眼前,触手可及的面孔,微笑着,一如记忆中的模样,在他耳边轻轻说:
你好
近在咫尺,如此真实。即便过了好多年,再次遇到,仍然知道:莫清玄是你,苏长青也是你。
战战兢兢,飞蛾扑火一样靠近,有时候忍不住想:如果我不这么丑陋就好了
……只是心里,仍羞怯的,怀着一点点、一点点,很小很小的一点期待,或许某一天,不遥远的将来,不再鄙陋如斯。
伸出手,能够回应那一束月光。
不知何时,房门推开,好几个人冲进来,有认识的、不认识的。他们在眼前晃来晃去,虚影重叠,好似看不清面目的鬼魅,唯独怀里的这张脸是清晰的。
他不敢使力,低头蹭了蹭莫清玄的额头,连呼吸都放得很轻,缓缓说:
“……我想回到你的身边,只在一旁看着你,远远看一眼,就觉得很好。”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皆望向他们。其中凌霄的目光沉甸甸的,竟直直落在菲尼斯的身上,而不分他怀里的莫清玄分毫。仿佛在他眼里,只有菲尼斯,沉重无比哀伤无比。
亲疏之别,高下立判。
——这一瞬间,他竟然不知道要替慕慕高兴,还是为自己感到悲哀。
因为苏长青滴酒不沾,所以他们也不知道莫清玄的酒量如何,耍起酒疯来是什么样子的。不过看到呼呼大睡,睡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的那张面孔,南国不禁冷汗涔涔:
“我还真不知道他这么能睡?!都吵不醒的。嗳,沈荼呢?”
“喏——”
秦歌指另一张床。床上沈荼正抱着枕头睡得很香,嘴角带笑,似乎做了个好梦。
“哈~我也困了,明天我不值班,别喊我啊~~”
这是秦歌上大学时姑父送他的一套小公寓,空间不大,一个人住刚刚好。南国把沈荼挤走,自己占了一半床,捞一片被角盖肚子,秦歌背起莫清玄也去床上睡。一张床足足挤了四个成年人。
秦歌实在受不了南国的臭脚,突然心头火起,一脚将他踹下,冷笑:“怎么一个两个三个的都要我管,我又不是你家的老婆子。出去——右拐!走到头就是浴室,冲个澡再上床!”
南国委委屈屈:“他俩一身酒气你都不管。”
不过,见秦歌脸色确实不好看,他极有眼色,飞快地溜了。
秦歌留在床上,左右皆是酒气,脸色忽青忽白,忍无可忍之下,狠狠瞪他们两眼,磨着牙挤出声音说:
“等你们醒来再算账!”
……
夜深之后,楼下,菲尼斯站在树影里,身后是不停绞着手指,脸色涨红显得十分愧疚的凌霄。
凌霄一边叹气,一边说:“……怪我,连累你了。你要不是为了管我的那摊子事,又怎么会离开他。还露出这么寂寞的表情……”
菲尼斯回头,露出一个微微疑惑的表情,反问:“我是你的朋友,朋友就要相互帮助,这是你告诉我的,难道你忘记了吗?”
“你明明舍不得他……”
“没关系的。”菲尼斯继续抬头看着那扇亮灯的窗户,声音低沉地说,“在以前,还没有遇到他的时候
“莫——苏,长青——”
“莫先生——”
面前是坚硬的茶几,一旦栽下几乎可以预见头破血流的惨状。
却见,电光火石的刹那,惊惧万状的菲尼斯不知怎地冲到莫清玄的面前,张开手臂像羽翼护住幼雏一样,莫清玄的脸重重砸到了他的怀里,竟仿佛泰山压顶一般,直接将菲尼斯砸得头蒙眼花,随即两人齐齐倒在地上,一个脸色麻木,懵懵懂懂不知道应该做何,另一个……一动不动,闭着眼睛气息平稳。
凌霄:“………………?????”
凌霄小心翼翼地靠近,登时目瞪口呆:“这是,睡着了?”
竟然呼呼大睡,已经睡死过去了。
菲尼斯仍呆愣愣的模样,护在怀里的是明月一样的那个人,是惧是怕,是惶惶恐恐不安。放在心里很多年,也遇到过很多不一样的奇奇怪怪的人,有一心想杀死他的兄长,不曾见过面的家人,那个性情古怪总喜欢招惹他的人说:你和我是同一类人,一个人行走在暗无天日的深渊里,见到一束光,就迫不及待地想抓住。孰知,抓住了光,当一切暴露在阳光下,才发现自己的面孔,自己的心是奇丑无比的。
那个人还说:好不容易遇见同类,我喜欢你,以后你跟我在一起好不好?
一同坠落到深渊里,叫作“喜欢”么?
可是,凌霄说:你跟谁在一起觉得高兴,心里欢喜,想和那个人一直在一起的感觉,就是喜欢。爱,就是比喜欢更喜欢的喜欢。
他没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,不知道高兴是什么感觉,甚至于,也感觉不到愤怒、悲伤、快乐,如苏长青所愿,去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,看不同的风景,认识不同的人。
——世界是很大的,总有一天,你会找到想要守护的想要拥有的,不再独自一人,风尘仆仆但心有期待。
后来,不同的风景,他都见到了,也遇到很多的人,可于他而言,那些都是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的记不清楚的面孔,一个都记不住。
凌霄是他唯一的朋友。因为凌霄总能读懂他的心思,理解他的意思,所以他喜欢跟凌霄在一起。
直到遇到了莫清玄——那个他从没想到会再次看到,近在眼前,触手可及的面孔,微笑着,一如记忆中的模样,在他耳边轻轻说:
你好
近在咫尺,如此真实。即便过了好多年,再次遇到,仍然知道:莫清玄是你,苏长青也是你。
战战兢兢,飞蛾扑火一样靠近,有时候忍不住想:如果我不这么丑陋就好了
……只是心里,仍羞怯的,怀着一点点、一点点,很小很小的一点期待,或许某一天,不遥远的将来,不再鄙陋如斯。
伸出手,能够回应那一束月光。
不知何时,房门推开,好几个人冲进来,有认识的、不认识的。他们在眼前晃来晃去,虚影重叠,好似看不清面目的鬼魅,唯独怀里的这张脸是清晰的。
他不敢使力,低头蹭了蹭莫清玄的额头,连呼吸都放得很轻,缓缓说:
“……我想回到你的身边,只在一旁看着你,远远看一眼,就觉得很好。”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皆望向他们。其中凌霄的目光沉甸甸的,竟直直落在菲尼斯的身上,而不分他怀里的莫清玄分毫。仿佛在他眼里,只有菲尼斯,沉重无比哀伤无比。
亲疏之别,高下立判。
——这一瞬间,他竟然不知道要替慕慕高兴,还是为自己感到悲哀。
因为苏长青滴酒不沾,所以他们也不知道莫清玄的酒量如何,耍起酒疯来是什么样子的。不过看到呼呼大睡,睡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的那张面孔,南国不禁冷汗涔涔:
“我还真不知道他这么能睡?!都吵不醒的。嗳,沈荼呢?”
“喏——”
秦歌指另一张床。床上沈荼正抱着枕头睡得很香,嘴角带笑,似乎做了个好梦。
“哈~我也困了,明天我不值班,别喊我啊~~”
这是秦歌上大学时姑父送他的一套小公寓,空间不大,一个人住刚刚好。南国把沈荼挤走,自己占了一半床,捞一片被角盖肚子,秦歌背起莫清玄也去床上睡。一张床足足挤了四个成年人。
秦歌实在受不了南国的臭脚,突然心头火起,一脚将他踹下,冷笑:“怎么一个两个三个的都要我管,我又不是你家的老婆子。出去——右拐!走到头就是浴室,冲个澡再上床!”
南国委委屈屈:“他俩一身酒气你都不管。”
不过,见秦歌脸色确实不好看,他极有眼色,飞快地溜了。
秦歌留在床上,左右皆是酒气,脸色忽青忽白,忍无可忍之下,狠狠瞪他们两眼,磨着牙挤出声音说:
“等你们醒来再算账!”
……
夜深之后,楼下,菲尼斯站在树影里,身后是不停绞着手指,脸色涨红显得十分愧疚的凌霄。
凌霄一边叹气,一边说:“……怪我,连累你了。你要不是为了管我的那摊子事,又怎么会离开他。还露出这么寂寞的表情……”
菲尼斯回头,露出一个微微疑惑的表情,反问:“我是你的朋友,朋友就要相互帮助,这是你告诉我的,难道你忘记了吗?”
“你明明舍不得他……”
“没关系的。”菲尼斯继续抬头看着那扇亮灯的窗户,声音低沉地说,“在以前,还没有遇到他的时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