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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这些土司头人对自己的无礼挑衅。
  当然,最终要的是,比起去拔松针、踩花山、唱山歌……,林方旭更喜欢在家里和姜世云嬉闹。
  在冬日的暖阳里,一起翻看林小木写来的书信。
  其实应该也不能叫书信了,毕竟厚厚的一摞,一般的书籍都没他厚。
  三岁多的小儿并不识得多少字,信纸上基本都是些鬼画符,也就父亲、姆父,外加自己的名字写得像个样子。
  林方旭一手搂着坐在自己腿上的姜世云,一手拿着一页纸纠结了半天。
  实在看不明白,这一个棍子上长了五个枝丫,后面还有一支笔杆不甚挺直,且过于细长的红色毛笔,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。
  姜世云看了一眼,猜测道:“一只手和一支毛笔?是在说他开始习字了?”
  “红色的毛笔么?在学画画也不一定。”经夫郎提醒,林方旭恍然大悟。
  远在京城的林小木,手拿一杆定制红缨小□□,身穿红色练功服,被商道虞养得很好小胖脸,表情坚毅。
  他正在为大伯父和大堂哥展示自己刚学的几招枪法。
  舅舅说,两军若是交战,别的不说,悍勇的气势定要胜过对方。
  所以林小木每挥出一枪,便要厉喝一声,自认为气势无双。
  落到林方勤和林修皓眼里,便是说不出的可乐,胖手胖腿的小不点,挥舞得不快也不稳,偏还一脸严肃,奶声奶气地在那里“嘿嘿……哈哈!”
  林修皓已经憋笑,憋得满脸通红,肩膀一抖一抖的,林方勤眼里含笑,看着小人儿耍到最后,做了一个威风的收尾。
  立刻拿了红狐披风,将人裹住,抱了起来。
  “大伯父,这是舅舅刚教我的,我才学了两天,就学会了。”林小木有些小得意道。
  “恩……不错,小木很有天赋,练得很不错。”林方勤闭着眼睛夸赞道。
  “真的吗……?”林小木有些高兴,觉得大伯父虽然不习武,但是很有眼光。
  “我写信给父亲和姆父说了我习武的事,还说了,我选的兵器和姆父一样,也是红缨枪。”
  外祖父说,姆父比舅舅们都厉害,林小木便理所当然地认为红缨枪是最厉害的兵器。
  林修皓听了半天,此时有些惊奇道:“你竟然会写信了!认识几个字儿了呀?”
  林小木红了红脸,有些不好意道:“当然会写了!我已经认识好些个字儿了呢……”
  林方勤从当账房起,便想经营个茶庄,而他夫郎想经营茶山,自己制茶。
  如今金丝茶已经打响了名头,南子攸那里的茶款也已经结算,挣了不少银钱。
  因此林方勤打算实现自己的梦想,大过年便来了京城,打算将独一无二的金丝茶庄开在这里。
  毕竟五仪县买得起金丝茶的人也不多,而且除了送给皇帝的三成,再刨去卖给南子攸的,剩下的也没多少。
  一同来的还有参加今年会试的林方启,以及死皮赖脸闹着要来长见识的林修皓。
  秋试的时候,林方启中了十六名,他觉得今年参加会试还是有些把握的。
  林修皓也过了童子试,乡试、府试都得了第一,院试得了第三,没有像叔叔一样连中小三元,他很是灰心。
  因此死活不参加今年的乡试,理由是觉得自己即使参加了,多半也中不了解元,气得林方勤想抽他一顿。


第一百一十章
  世人伤别离,背井多凄凉。
  林方旭觉得还好, 他不怕远游。
  他怕路上无知己, 天涯无故人。
  他怕别时无人相送, 回时无人相候。
  恍若过了半生, 其实也就寥寥几年。
  当时面色青葱, 如今已经蓄起了短须。
  想到离开时,还在襁褓里啼哭的小儿。
  林方旭坐在马车里, 有些担忧道:“小云, 待会儿到了枫树林, 咋们先停一会儿, 我把胡须给刮了。”
  “你怎么就舍得刮了, 不是说留着才显沉稳么?”姜世云懒洋洋地问道。
  “我怕到时候小木木认不出我了。”毕竟离开的时候还那么年轻。
  “马上就到驿站……,你别多事了!”姜世云直接否决,走的时候那么小,哪里就记得你长什么样了!
  好吧……,自从小云又有了身孕后, 脾气越发急躁, 林方旭也不敢不同意。
  说起来, 小哥儿本就不易有孕, 何况小云还是个长年习武的。
  生了林小木后,许久也没再有动静, 在林方旭考虑,以后为林小木招赘时,姜世云又突然怀上了。
  林小木跟着他大堂哥等在驿站里, 已经快满五岁的孩子,长得比同龄人高许多,小脸稚嫩,总喜欢模仿大人的沉稳,却总是模仿得不像。
  林修皓今年已经满了十八,严格来说,已经可以顶门立户了。
  他此时看着小木木,努力装得平静稳重,却又频频往外张望,心里有些怜惜,安慰道:“小叔他们应该快到了,小木木不用担心。”
  “啊……!?快到了!我去吩咐他们准备热水饭菜。”林小木紧张道。
  “好了……,好了,别着急了,你之前不是已经吩咐过了吗。”林修皓无奈,将紧张的小人儿拉住。
  林方旭担心自家小哥儿认不出自己,其实纯属多余。
  他们两口子一下车的时候,林小木就认出来了,和每年寄回来的画像,长得一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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