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“早点去喵早点去喵,等你练完剑后时间刚刚好。”
抵御不了撒娇的小猫咪,斯诺无奈地从床上爬了起来。练完剑后时间果然刚好,这个点集市的铺子都开始营业了,但是去的人又不会太多。
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,斯诺抓起牛奶放进胸前大口袋里,牛奶将头探在外面,像是衣服上毛茸茸的装饰品,可爱得斯诺又亲了它几口。
到了集市后,这个时间行人确实不多,斯诺慢悠悠地逛了进去。
光芒国都城每年的集市是全国最大的商业活动,很多外地甚至外国的商人会赶来卖东西,斯诺逛了几圈,看见了不少稀奇玩意儿。
等逛到某个摊位的时候,斯诺一抬头,对面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力——那个男人的头上,没有头衔。
这是自己遇到的第二个没有头衔的男人,斯诺想着,特意绕了过去,看清了男人的脸。
“好眼熟啊,”斯诺喃喃,在记忆里翻箱倒柜地寻找,终于记起来这是谁了,“是阿布林!”
搞了半天,没有头衔的人还是只有这么一个。五岁时在酒吧遇见的那个男人,斯诺对他的印象格外深刻,但时间过了太久,记不清他长什么样,只记得他的名字,再次见到才将名字和脸对上号。
至于为什么过了十几年阿布林丝毫没有变老,斯诺倒是不觉得奇怪,童话大陆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种族,习得了超凡能力的人类也会变得长寿,他的父王母后和师父现在都顶着一张二十岁的脸。
看来阿布林也不是普通人类,那这样的话,那个酒吧老板估计也不是正常人。
诶,既然如此,当初被他们折断了剑很正常。斯诺终于把自己五岁时留下的心结解开了。
他雀跃起来,人一高兴就容易变得冲动,所以斯诺朝着阿布林连蹦带跳地走了过去。
“嗨,阿布林,你还记得我吗?”
作者有话要说:
接到作者通知,马上要出场和媳妇儿见面了,阿布林立刻找出自己最好看的一件黑色袍子,用法术将它理得没有一丝褶皱,穿上后兴奋地去了地点,摆出一个最显帅的pose,等待媳妇儿上门~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hhhh上面的小剧情是搞怪的,和正文无瓜,正文里的阿布林现在对斯诺的印象:魔王媳妇儿的徒弟。
他能对斯诺有印象都很好了。
昨天把头发染成了粉色,感觉自己是大街上最靓的崽!
第7章 刻耳柏洛斯
阿布林再一次来到光芒国,依旧是因为魔王。
前几天从魔王那里飞来了一只送信的小蝙蝠,信里说庆祝喜事,邀请阿布林来喝酒。
什么喜事?是斯诺要开始冒险这件喜事。
自从勇者收下斯诺这个徒弟,魔王这些年的怨言可不少,虽然不敢对勇者说,但给阿布林发了不少小蝙蝠过去,什么“天天都想着他那个好徒弟,一点都不在乎我”、“今天他又带着他那个徒弟出去玩了,呵,这么多年了,他都没主动邀请过我去约会”之类的,用阿布林的话来说,事儿逼一个,堂堂魔王矫情得像吟游诗人。
斯诺十七岁生日一过,魔王专门找阿布林要了一个可以倒计时的魔法挂钟,每天准时提醒“距离斯诺满十八岁还有XX天”。王宫举办送别舞会那天,天上绽放的烟花,有一半都是魔王提供。
这种惊天喜事,那可不得把自己的好朋友叫过来喝个酒。咳咳,当然还有一点其他原因,上次魔王喝多了酒,醉了,折腾了勇者一天一夜。酒醒后,勇者就给他下了禁酒令。好段时间没喝酒了,魔王怪馋的,正好有个正当理由,速速抓小蝙蝠给阿布林送信。
然而阿布林来了后,酒刚拿出来,魔王就被突然出现的勇者揪着耳朵带走了,魔王这抠门的见自己喝不了,还把好酒给收走了,气得阿布林给他下了一个半个月不能买可乐的咒。
来都来了,刚好碰上光芒国的集市,阿布林索性来逛逛。
逛着逛着,就不知道哪里冒出来个人和他套近乎,以阿布林的性子,有人打扰他,那必然是要法术伺候的,但看清了来人的脸后,阿布林发现自己认识,这不就是魔王一个月要酸几次的勇者徒弟吗。
而且不久前才见过,虽然当时这小孩才五岁。——对于阿布林这样寿命以千来计算的法师,十几年对他来说确实是不久前。
阿布林看着面前眼睛亮地发光的斯诺,颔首:“斯诺。”
“哇,”斯诺很惊喜,“没想到你真的还记得我。”
阿布林:“你现在的样子和五岁时变化不大。”
斯诺:……
认真的吗?五岁的时候,我明明顶着一张婴儿肥到像大饼的脸,现在的我如此帅气,怎么可能“变化不大”?!斯诺心好累。
“哈哈,”斯诺尬笑两声,“你也是来逛集市的?”
虽然总是抱怨斯诺这个徒弟抢走勇者太多关注,但阿布林能看出魔王还是很喜欢他,鉴于此,阿布林对斯诺的态度很好。他难得给人好脸色。
阿布林点了点头,说:“我是外地人,第一次来集市。你是本地人,想来很熟悉这里,能否麻烦你带我逛一逛?”
斯诺笑容僵了:“其实,实不相瞒,我也是第一次来集市。”
阿布林:“……”
斯诺:“……”
斯诺立刻接着说:“但我很希望我
抵御不了撒娇的小猫咪,斯诺无奈地从床上爬了起来。练完剑后时间果然刚好,这个点集市的铺子都开始营业了,但是去的人又不会太多。
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,斯诺抓起牛奶放进胸前大口袋里,牛奶将头探在外面,像是衣服上毛茸茸的装饰品,可爱得斯诺又亲了它几口。
到了集市后,这个时间行人确实不多,斯诺慢悠悠地逛了进去。
光芒国都城每年的集市是全国最大的商业活动,很多外地甚至外国的商人会赶来卖东西,斯诺逛了几圈,看见了不少稀奇玩意儿。
等逛到某个摊位的时候,斯诺一抬头,对面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力——那个男人的头上,没有头衔。
这是自己遇到的第二个没有头衔的男人,斯诺想着,特意绕了过去,看清了男人的脸。
“好眼熟啊,”斯诺喃喃,在记忆里翻箱倒柜地寻找,终于记起来这是谁了,“是阿布林!”
搞了半天,没有头衔的人还是只有这么一个。五岁时在酒吧遇见的那个男人,斯诺对他的印象格外深刻,但时间过了太久,记不清他长什么样,只记得他的名字,再次见到才将名字和脸对上号。
至于为什么过了十几年阿布林丝毫没有变老,斯诺倒是不觉得奇怪,童话大陆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种族,习得了超凡能力的人类也会变得长寿,他的父王母后和师父现在都顶着一张二十岁的脸。
看来阿布林也不是普通人类,那这样的话,那个酒吧老板估计也不是正常人。
诶,既然如此,当初被他们折断了剑很正常。斯诺终于把自己五岁时留下的心结解开了。
他雀跃起来,人一高兴就容易变得冲动,所以斯诺朝着阿布林连蹦带跳地走了过去。
“嗨,阿布林,你还记得我吗?”
作者有话要说:
接到作者通知,马上要出场和媳妇儿见面了,阿布林立刻找出自己最好看的一件黑色袍子,用法术将它理得没有一丝褶皱,穿上后兴奋地去了地点,摆出一个最显帅的pose,等待媳妇儿上门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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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hhh上面的小剧情是搞怪的,和正文无瓜,正文里的阿布林现在对斯诺的印象:魔王媳妇儿的徒弟。
他能对斯诺有印象都很好了。
昨天把头发染成了粉色,感觉自己是大街上最靓的崽!
第7章 刻耳柏洛斯
阿布林再一次来到光芒国,依旧是因为魔王。
前几天从魔王那里飞来了一只送信的小蝙蝠,信里说庆祝喜事,邀请阿布林来喝酒。
什么喜事?是斯诺要开始冒险这件喜事。
自从勇者收下斯诺这个徒弟,魔王这些年的怨言可不少,虽然不敢对勇者说,但给阿布林发了不少小蝙蝠过去,什么“天天都想着他那个好徒弟,一点都不在乎我”、“今天他又带着他那个徒弟出去玩了,呵,这么多年了,他都没主动邀请过我去约会”之类的,用阿布林的话来说,事儿逼一个,堂堂魔王矫情得像吟游诗人。
斯诺十七岁生日一过,魔王专门找阿布林要了一个可以倒计时的魔法挂钟,每天准时提醒“距离斯诺满十八岁还有XX天”。王宫举办送别舞会那天,天上绽放的烟花,有一半都是魔王提供。
这种惊天喜事,那可不得把自己的好朋友叫过来喝个酒。咳咳,当然还有一点其他原因,上次魔王喝多了酒,醉了,折腾了勇者一天一夜。酒醒后,勇者就给他下了禁酒令。好段时间没喝酒了,魔王怪馋的,正好有个正当理由,速速抓小蝙蝠给阿布林送信。
然而阿布林来了后,酒刚拿出来,魔王就被突然出现的勇者揪着耳朵带走了,魔王这抠门的见自己喝不了,还把好酒给收走了,气得阿布林给他下了一个半个月不能买可乐的咒。
来都来了,刚好碰上光芒国的集市,阿布林索性来逛逛。
逛着逛着,就不知道哪里冒出来个人和他套近乎,以阿布林的性子,有人打扰他,那必然是要法术伺候的,但看清了来人的脸后,阿布林发现自己认识,这不就是魔王一个月要酸几次的勇者徒弟吗。
而且不久前才见过,虽然当时这小孩才五岁。——对于阿布林这样寿命以千来计算的法师,十几年对他来说确实是不久前。
阿布林看着面前眼睛亮地发光的斯诺,颔首:“斯诺。”
“哇,”斯诺很惊喜,“没想到你真的还记得我。”
阿布林:“你现在的样子和五岁时变化不大。”
斯诺:……
认真的吗?五岁的时候,我明明顶着一张婴儿肥到像大饼的脸,现在的我如此帅气,怎么可能“变化不大”?!斯诺心好累。
“哈哈,”斯诺尬笑两声,“你也是来逛集市的?”
虽然总是抱怨斯诺这个徒弟抢走勇者太多关注,但阿布林能看出魔王还是很喜欢他,鉴于此,阿布林对斯诺的态度很好。他难得给人好脸色。
阿布林点了点头,说:“我是外地人,第一次来集市。你是本地人,想来很熟悉这里,能否麻烦你带我逛一逛?”
斯诺笑容僵了:“其实,实不相瞒,我也是第一次来集市。”
阿布林:“……”
斯诺:“……”
斯诺立刻接着说:“但我很希望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