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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肿,你、没有被咬到吧?”
  唉,这种事情怎么能憋着不说呢。蜱虫可不比其他虫子,危害可大了,喜吸食血液,身上还带有病毒,一般只有绿豆大小,看着干瘪瘪的,但是吸食后会膨胀成黄豆那么大。
  可这里不是原来的世界,这里的蜱虫没吸食血前,就已经比黄豆还要大了,大概有眼珠子那么大小,若是被吸食了血液,就大概有鸡蛋大小了。
  一想到这么可怕的东西咬在小家伙的身上,他就、受、不、了!
  “你真的有没有被咬到啊,不要憋着快说!”
  他耐不住性子了,立即从盘腿坐变成跪坐,昂着头伸到泊乐是后颈部,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,催促地问。
  泊乐没想到,宋宁反应这么大。
  他肩膀一重,薰衣草香味一浓,充斥到泊乐的鼻息里,令他有些思绪不清,脸颊泛红起来。
  好在他牢记这自己的计划,顿时清醒过来,在宋宁焦急地催促下,摇了摇头。
  似乎有所犹豫,他踌躇了片刻,才放低声线,小声道:“我昨晚趴在桌子上凑合过了,所以那蜱虫没伤害到我。”
  “那就好那就好。”
  宋宁缩回脑袋,跳下床,将手里的药瓶放回到医疗箱里,打开衣柜,去取干净的衣服。泊乐之前一直睡在他这里,他的衣柜里还一直存放着他的衣服,他细心地挑选了质地更为柔软的蚕丝打底内袍,又挑了一条藏青色的宽松长袍。
  “赶紧换上。我现在就去帮你把那蜱虫给消灭掉。”
  宋宁将衣服丢到他的腿上,撸起自己的衣袖,就要冲向隔壁房间。
  泊乐轻飘飘地将他给截住。
  他做出咬下嘴唇的动作,手里扭捏着袍子的一角,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,才重新抬起头来看着宋宁,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我能去你房间睡吗?”
  宋宁回眸望他,便听他清脆好听的声音响起。
  “我知道你现在一定避免跟我有过于亲密的接触,毕竟她们觉得你是在把我当媳妇看待,可是有蜱虫在,又不能确定它消灭之后还会不会再回来。当然,若是你不想我去你房间睡,那我便在桌子上凑合过也行。”
  这是宋宁第一次听泊乐一口气说这么多话,但没想到这话说出来会充满如此委屈的口吻。他思忖一会儿,安抚道:“我当然不建议啦,他们说他们的,我们做好我们自己的不就好了。”
  “你既然要过来这边睡,那今晚得多拿一条被子出来,嘿,现在太阳都快下山了,今晚就委屈你跟我凑合用一张被子吧。”
  泊乐扯出一个笑容:“我都可以。”
  计谋得逞,比想象的还要简单,宋宁竟然没有怀疑,平日里都细细打扫的房间怎么会有蜱虫出没。一想到蜱虫,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后面山上,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虫的样子,为了能跟宋宁睡一张床,他也算是豁出去了。
  不过,千万不能被宋宁发现。
  他竟如此卑劣。
  作者有话要说:  扑倒宋宁的第一步,正式开始啦~


第60章
  后院, 宋宁跨着篮子, 迈进玉米地里。
  玉米属于一年生高大植物,一般分为春播跟夏播,经过施肥裁剪等精心培植后,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后收成。只不过,宋宁来到这里后, 就对种田颇有研究, 他试过在九月份秋播后, 发现玉米依旧长势旺盛,收成良好。
  从那之后,宋宁便选择多季节分散播种,这样每年只要想吃新鲜的玉米, 便能随时能吃到。
  宋宁这批玉米选的是糯玉米,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,它的口感与甜玉米完全不同, 软濡有嚼劲, 吃起来贼香, 但不甜。宋宁作为一名辣味美食家。做辣玉米,自然首选糯玉米。
  他拨开高大的剑型长叶,目光锁在淹没在绿油油叶子之下的玉米棒上。可爱的玉米包藏在浅绿色的鞘状包片里, 只有黑褐色的穗须耷拉在外面。宋宁抚摸着穗须, 穗须质感微凉,细嫩,比一般的普通毛发手感还不错。
  抚摸着穗须的手从上到下, 指腹按捏着包藏在包片里的籽粒,他经验丰富,不用掰开包叶便知晓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,哪根玉米棒好吃。
  接着,他掰下数十个丢入到篮子里。
  从来采摘果实,都不止考虑他独自一份。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,每一棒都颗粒饱满,切粒粒均匀,只有长着穗须的顶端有少许的空棒存在。
  这一篮子大概有几十斤重,他重新从高大的玉米地里出来时,泊乐已经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,不知已经站了多长时间。
  宋宁说:“你怎么不进来找我?”
  泊乐腼腆一笑,说:“新换上的衣服,若是再脏了,你岂不是要再多洗一套。”
  宋宁赞同地摸了摸泊乐的脑袋,说:“你说的对,你也老大不小了,是时候该学会做家务了。像洗衣服、洗碗、拖地这些都很简单的,你一看就会。”
  只不过洗碗这个得小心一些,泊乐别看还是个半大的少年,力气可不小,如今都能不使用权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。每次陪小家伙练武,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气才能勉强地避开挥到他面前的拳头。
  至于为啥不用剑,那不是废话嘛,被剑削到了可不是小事。
  现在,小狼崽长大了,不分担下家务,可说不过去。
  泊乐:“……”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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