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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车流之中,在视野中消失不见了。
  曹烨追了几十米,眼见追不上了,他停下来看着车流拥挤的主路,喘着气,胸口上下起伏,手里的百元钞票捏成一团,一扬手用力丢了出去,嘴上抱怨了一句:“打发叫花子呢……”然后他掏出手机给郑寅拨了个电话。
  郑寅没接。
  曹烨锲而不舍地地又拨了第二遍,还是没接。看来郑寅打定主意不接他电话。
  又过几秒,手机一震,郑寅来短信了:“放心,钱包回头会还你。这一阵子你就好好待着,别惹祸,过几天我来看你。对了,银行卡密码是你生日。”
  曹烨捏着手机的手指收紧,忍住了才没把手机扔出去。


第11章
  郑寅心情放松,一溜烟把车开到了主路上。
  他觉得这番操作应该能治曹烨几天——没钱的话,这孩子折腾不到哪儿去。
  曹烨这孩子他还是知道的,爱玩,好惹事儿,但优点也不少,譬如不矫情,随遇而安,开得起玩笑。这段时间让他住在蓝宴,他估计顶多嘴上抱怨一两句,不会真跟你起性子。下次再见面,他一准儿会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。
  曹修远的儿子不会错的。郑寅想。
  郑寅对曹烨这态度,比曹修远这个生父上心多了。自打十年前他跟着曹修远,做他的助理兼制片人以来,曹烨每年的生日他都没缺席过。
  曹修远的所有作品——无论是拍的那些片子,还是独子曹烨——他无一例外地都很上心。
  这次也一样。曹修远想拍的那个剧本,是一个围绕着生活在陋巷的少年展开的犯罪故事。剧本是他们的老搭档周茹原创,说来令人难以置信,但这剧本的诞生确实跟曹烨密不可分。
  那晚周茹跟曹修远他们坐在一桌喝酒,听说曹修远的儿子曹烨这几日从国外回来,她兴致上来,说什么也想见见。
  郑寅便从手机里翻出了一张曹烨的照片给她看。那是去年曹烨生日时拍下的照片,曹烨那天刚跟朋友玩了一下午的野外真人CS——他们那一战队输得挺惨,他身上的衣服破了好几处,裤脚和衣袖沾着脏兮兮的尘土,整个人看上去灰扑扑的。郑寅哄他拍照时,他情绪差劲,脸色不佳,背上还背着郑寅几分钟前送他的生日礼物——一把价值不菲的小提琴。
  当时的周茹苦于灵感枯竭,连续两年没有新作产出,谁知见到这张照片后,她灵光一闪,当晚回去就在电脑上敲出了故事主线。
  “一个生活在陋巷的少年被背上昂贵的小提琴压得喘不过气来。”周茹说她想写这样一个故事,高贵与贫贱交织,陋巷与都市碰撞,关于无法逃离的生活与挣脱不了的宿命。
  按理说,因曹烨而诞生的角色,没有人会比曹烨更适合出演,但曹修远却迟迟不肯下决定。
  前两天他们去岩城勘景,曹修远忽然心血来潮,说要去附近的音乐附中看一眼。就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,他们把梁思喆从千里之外的岩城带到了北京。
  然而至于要不要定下梁思喆来出演这个角色,曹修远依旧没有下准话儿,只是让郑寅把梁思喆扔到相似的环境里先待着。
  郑寅与曹修远共事多年,当然知道他的用意:梁思喆没有任何表演经验,若是真要定下他做主角,那他一切的表演几乎全部会出自本能以及他目前的生活经历。然而眼下的情况是,从那晚梁思喆的生活环境来看,他的成长条件看起来太优越了,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陋巷中的少年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,所以他需要设身处地地去观察和体验,去融入那个环境之中。
  “那曹烨呢?”郑寅当时问曹修远,“要不要跟着一起过去?”
  “你能说动他那就一起过去。”曹修远说。
  车子停至红绿灯路口,郑寅脑中的思绪收住,掏出手机给曹修远去了个电话:“远哥,我把小烨送过去了……他挺乖的,对,您放心吧……”
  ——
  曹烨脸色不佳地往回走,一边走,一边憋屈地搜寻刚刚自己随手丢出去的那一百块钱。
  他打算用那一百块钱到附近打辆出租车,去朋友那里。
  然而,找不到了。
  那一百块钱消失得无踪无影,好像根本就没存在过一般。
  曹烨觉得一阵烦躁,抬头扫视着巷子边上忙里忙外的男女老少——此刻清一色地抬头看着这位“落难少爷”满地找钱,稀奇得跟看戏似的。
  他们脸上的表情太过一致,以至于曹烨一时根本判断不出到底是谁捡了自己的钱,他站在原地,不高不低地出了声,也不知是冲着谁问的:“我那一百块钱谁捡了?”
  当然没人开口回答他。承认自己捡了钱的人怕不是傻子。
  曹烨顿了两秒,也觉得这问题挺傻,抬手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,扫兴地继续往回走。
  走到蓝宴,梁思喆还在站在门口呢,曹烨不知道这些污糟陈旧的门头有什么值得研究的,难道在根据油垢的厚度判断每家店面存在的年代吗?
  “欸。”他站在路沿石下面,下颌微抬,出声叫站在台阶上的梁思喆。
  梁思喆正在思考一会儿吃什么晚饭,听到这声招呼后,慢吞吞地把目光从那排门头移到他脸上。
  “你看到我那一百块钱谁捡了么?”
  梁思喆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片刻,惜字如金地开了口:“没。”
  “真背……算了,”曹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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